四川农业大学本科生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实施办法
教发[2009]14号
为更新人才培养模式和观念,充分利用和挖掘我校科研优势资源,促进科研与教学的结合,发挥科研在本科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师和学生范围
我校具有科研课题的在职教师和各专业的本科学生,已参加国家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学生不参加本项目。
二、科研立项及经费来源
各学院组织教师提出科研项目题目上报教务处。由提出项目题目的教师资助科研经费,自然科学类为4000元,人文社科类为2000元,学校按1:1进行配套立项。
三、申请及遴选办法
教务处公布科研项目题目,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爱好选择科研项目,由个人或团队形式进行申报,填写申报书,教务处组织提出项目的教师及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评审,确定入选的学生团队或个人。
四、项目经费管理
立项项目在财务处建立“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账号,项目负责人(学生)负责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报账时需经指导教师签字认可。
五、指导教师责任
指导教师为项目提出的教师,负责对学生科研项目小组的工作进行全方位指导,并提出具体要求,对项目完成好、表现优秀的学生可向学校推荐入围推免研究生。
教 务 处
二○○九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