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室、在岗教职工:
根据学校2025年度考核工作安排,结合学院实际,现就2025年度学院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学院全体在岗教职工。
二、考核内容及等次
(一)年度师德评价考核。考核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坚持言行雅正、遵守学术规范、秉持公平诚信、坚守廉洁自律、积极奉献社会等方面。
(二)年度工作考核。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突出对德和绩的考核。
(三)考核等次。年度师德评价考核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深受师生赞誉,在较大范围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可确定为“优秀”等次,“优秀”等次人数不超过参加考核人数(含返聘人员)的30%。遵守师德规范,完成岗位工作,没有师德失范行为的,可确定为“合格”等次。出现情节较轻的师德失范行为的,可确定为“基本合格”。出现情节较重的师德失范行为的,应确定为“不合格”。
年度工作考核(不含处级干部和返聘人员)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优秀”等次人数一般不超过应参加考核人数的20%。
三、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自评及考核(即日起至12月26日)
教学科研人员考核,由系组织考核工作,联系院领导参加考核会,个人陈述时间5分钟。根据《农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与年终奖分配办法》(院发[2025]5号),业绩考核占60%,系室测评占40%。系根据考核得分、公共服务、个人发展所需、近3年年度优秀等情况,择优推荐优秀建议人选。教学科研人员优秀名额具体按以下指标分配,作物遗传育种系5名,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系4名,植物保护学系3名,特用植物学系2名,智慧农业系1名。
管理服务人员(党委办、行政办)考核,学院考核占60%,支部考核占40%。学院考核由学院领导、系主任、工会教代会负责人等组成,个人陈述时间5分钟。学院领导班子根据个人考核得分、工作态度、工作成效、近3年年度优秀等情况,择优推荐优秀建议人选党委办、行政办各1名。
实验系列人员考核,业绩考核占60%,实验人员测评占40%。实验人员考核由分管教学院领导组织,系室主任、工会教代会负责人等组成,个人陈述时间5分钟。分管院领导根据个人考核得分、公共服务、近3年年度优秀等情况,择优推荐优秀建议人选2名。
科研助理和工勤岗位考核,业绩考核占60%,科研助理测评占40%。科研助理考核由分管科研工作院领导组织,系室主任、团队负责人、工会教代会负责人等组成,个人陈述时间5分钟。分管院领导根据个人考核得分、公共服务、近3年年度优秀等情况,择优推荐优秀建议人选3名。
(二)系年度考核(即日起至12月26日)
系年度考核,业绩考核占60%,学院考核占40%。学院考核由学院领导、系主任、工会教代会负责人、教师代表等组成,系主任陈述系上一年工作情况,时间5分钟。每年原则上评选1个“优秀”系。考核优秀的系,按人均2-3分给予全系绩效奖励。
(三)学院审核及公示(12月26日至12月30日)
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对系室评优结果予以审核,并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四、材料报送
各系室于2025年12月26日下午18:00前将《教职工2025年度师德评价考核结果》、《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须本人签名)及推优名单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行政办郑亭老师处。地点:学院行政办公室(2教202),联系电话:028-86290872,电子邮箱:574905706@qq.com。
附件1:教职工年度师德评价考核结果汇总表/SDPJ-2025.docx
附件2: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KHDJB-2025.docx
农 学 院
2025年12月18日